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項目
變更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結合上述要求,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
為貼合項目實際內容,本項目現做如下變更:
1、 項目名稱變更:
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入庫項目變更為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項目。
2、 遴選會時間變更:
遴選會日期由2019年7月1日14:30變更為2019年7月8日15:00。
變更后遴選公告內容如下:
江西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財經職業學院的委托,就其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項目,現向社會公開征集具備相應條件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參加。
一、項目名稱
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項目
二、遴選目的
通過遴選的方式確定五家具備資格、滿足要求的政府采購類招標代理機構,為我院政府采購項目進行招標代理服務工作(含編制并發布招標公告、組織申請人報名、編制并發布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組織專家評審、評標、定標、發布中標公告、向學院提供歸檔文件資料等)。
三、代理服務費
本次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庫,成功入庫單位需向本次招標代理機構繳納代理服務費人民幣1000元整。
四、資格條件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依法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企業或其他組織,具有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評標的能力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申請人已在中國政府采購網進行了網上登記,并已列入“江西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
6.申請人近三年內招標采購經營活動沒有違法記錄,并與我院無法律訴訟行為;
7.申請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將不被接受:
(1)財產依法被接管、凍結的。
(2)被依法責令停業且在處罰期內的。
(3)近三年因弄虛作假、圍標、串標等不良行為記錄,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的。
8.本遴選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五、投標報名須知:
1.報名地點:九江市濂溪區賀家壟小區16棟1101室。
聯系人聯系電話:黃先生 15007029501
2.報名時請攜帶以下文件(復印件每頁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①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提供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非法人代表親自報名時提供)。
③提供法人代表或被授權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遴選文件售價200元/份。未攜帶以上文件的將不能參加報名。
4.報名時間: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6日,每天9:00—11:30,14:30-17:00(不含休息日)。
5.遴選會地點:2019年7月8日15時00分在九江市濂溪區賀家壟小區16棟1101室舉行開標會。
6.聯系人:劉偉
聯系電話:13767258823
7.監審處聯系人:黃烽
聯系電話:1517926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