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各部門、南昌校區:
接江西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贛教規辦函〔2016〕3號文件通知,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1.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十二五”規劃的各級各類立項課題成果均可參評。
2.未列入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十二五”規劃而公開發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開發表和出版但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部司局、直屬單位、直屬高校推薦,也可參評。
3.在江西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活動中獲獎成果,以及未參加省級評獎的成果可推薦參評。
4.已在往屆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評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評獎中獲獎的成果,以及參加省級教育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而未獲獎的成果,均不再參加本次評獎。
5.參評成果時間限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
二、參評內容
1.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工具書、教材等(不包括論文集、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
2.不宜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等研究成果。
三、參評要求
1.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原則上由第一作者進行申報參評。
2.系列叢書只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
3.多卷本專著整體申報參評,不能單卷參評。
四、其他事宜
1.本屆優秀成果評選獎勵實行各省限額申報。我院限額為1項,省教科規劃辦按照分配給我省申報指標,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評審篩選后上報。
2.參評成果由申報者填寫《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復印件、成果重要影響及效果等證明)。
報送成果材料要求:申報評審書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復印件),參評成果原件1份。申報評審書文本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3.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未盡事宜詳見科研處網站通知。
聯系人:王老師0792-8183187 622517
科研管理處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