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各部門、南昌校區:
接教育廳贛教辦函〔2016〕208號文件通知,2016年度省教育廳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繼續采取備案制,由高校自行組織申報、評審,確定后報省教育廳備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2016年度省教育廳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分青年項目、一般項目、重點項目三類。青年項目限35周歲以下教師申報,重點項目比例一般不超過全校立項數的20%。
二、立項數量
為確保項目研究質量,省教育廳將對立項數量實行總量控制,加大對地方本科高校和高職高專院校的支持力度,我校指標為10項。
三、有關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廳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修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在編在崗人員,每人限報一項(參與不限)。對已承擔省教育廳科技項目(指第一負責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報。已經在國家、省(部)級科技計劃中立項的項目,不得重復支持。
2.要加大對青年教師和一線教師的支持力度,青年項目立項率一般不低于30%,一線教師立項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強項目審核,切勿將人文社科類和教育教學類項目上報。
3. 要按照開展校地合作增強高等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加強與省內工業園區、企業的合作,實施一批精準幫扶項目和扶貧項目,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轉化科技成果。對省“降成本優環境”入企精準幫扶專家申報的項目,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予以立項。
四、申報材料
1.紙質材料:《項目申請書》3份、《活頁》5份(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2.申報材料電子稿。
五、其他事宜
1.截止時間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未盡事宜詳見科研處網站通知。
聯系人:王老師電話:622517
科研管理處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