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開放與改革。改革和開放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深化改革為對外開放提供體制基礎,對外開放又對進一步深化改革提出更高要求。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要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加強開放與改革的系統集成和高效協同。要以不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國內外市場聯通和要素資源共享,以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統籌開放與創新。創新是開放的重要目的,開放是創新的重要動力。要著眼國家戰略需求和國際競爭前沿,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開放創新一體設計,更好釋放創新第一動力的作用。要通過開放推動我國融入全球創新網絡,加快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深化國際創新合作,提升全球配置先進生產要素能力,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
統籌開放與安全。安全是開放的重要前提,開放是安全的重要保障。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充分考慮更加復雜嚴峻的國際環境,以經濟安全為基礎,構筑與更高水平開放相匹配的開放監管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增強在對外開放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的本領。要通過開放加快發展,進而更好保障國家安全,實現高水平開放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點任務舉措
扎實推進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要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聚焦投資、貿易、金融、創新等對外交流合作的重點領域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積極主動把我國對外開放提高到新水平。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化國有企業、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政府采購等領域改革。加快完善市場準入、產權保護和交易、數據信息、社會信用等方面的基礎制度,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優化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等,創造更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加強國內外標準對接,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先進規程制式等,制定一批與國際接軌的國家標準,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深化制度型開放試點,更好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探索首創性、集成式制度創新,做好復制推廣工作。堅定維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完善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積極推動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
深入推動雙向投資體制機制改革。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合理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深化外商投資促進體制機制改革,高標準落實準入后國民待遇,保障外資企業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標準制定、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提高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便利性。推動標志性重大外資項目落地實施。加強全國各類開放平臺統籌規劃布局,推動開發區管理制度和運營模式創新。完善境外投資法律政策,做好國內政策與雙多邊投資協定銜接。優化境外投資服務保障體系,拓展全國境外投資管理和服務網絡系統功能,更好發揮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等平臺作用,提高境外投資管理便利性和有效性。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會計、咨詢、法律等生產性服務業,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優質專業服務。完善境外投資監管,引導企業合規經營管理,防范化解各類風險。
加快推進貿易協調創新合作發展。研究修訂對外貿易法,強化貿易政策和財稅、金融、產業政策協同,打造貿易強國制度支撐和政策支持體系。優化貿易雙向布局,拓展多元化進口渠道,積極開拓國際貿易市場。加快內外貿一體化改革,深化內外貿一體化試點,支持企業內外貿一體化經營,推動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加快貿易創新發展,大力發展數字貿易、綠色低碳產品貿易,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創新提升服務貿易,全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加快推進離岸貿易發展,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加快構建內暢外聯現代流通網絡,發揮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平臺國際采購、投資促進、人文交流、開放合作功能,推進通關、稅務、外匯等監管創新,保障貿易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暢通。
有序推進金融領域雙向開放。深化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金融業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金融業務試點,提高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多元化和多樣性,促進市場良性競爭。推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提升境內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水平和跨境投融資便利度。持續推動外匯市場發展,著力提升資本項目開放的質量。完善人民幣跨境投融資、交易結算等制度和基礎設施安排,營造以人民幣自由使用為基礎的新型互利合作關系。支持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支持澳門完善證券托管清算等金融基礎設施,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鼓勵中資金融機構“走出去”,規范境外投融資行為,優化對共建“一帶一路”的金融服務,積極推動開展第三方市場投融資合作,與多邊開發機構有序開展聯合融資。
著力建設開放型創新體系和創新生態。統籌推進科技自立自強與開放合作,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集聚全球創新資源,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加強技術研發、知識產權保護、人才等創新領域的國際合作。完善符合我國國情、適應全球化發展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體系,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和標準。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開放創新試驗區,探索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體制機制。打造國際創新資源開放合作平臺,大力開展國際研發合作,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完善數據跨境流動合作機制,構建多層次全球數字合作伙伴關系網絡。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加強在全球創新議題和創新政策中的影響力。
不斷健全開放型經濟安全保障體系。健全經濟領域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強化貿易、金融、數據等重點領域風險防控,提高安全審查和監管的有效性。完善貿易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推動形成多主體協同的貿易摩擦應對機制。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加強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應對。增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能力,優化數據跨境流動監管機制。加強海外利益保護和投資風險防控,建立健全境外投資保護和救濟制度。加快建設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法律法規體系。完善參與全球安全治理機制,積極參與全球安全規則制定。加強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防范世界經濟波動和國際經濟政策外溢效應帶來的風險沖擊。
責任編輯: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