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東區學生公寓項目
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情況公示
2017年9月,《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取消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行政許可事項,轉為生產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發《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對生產建設單位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做了具體規定和要求。2018年1月10日,《江西省水利廳關于規范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程序的通知》(贛水水保字〔2018〕1號)對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生產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及報備的程序做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根據上述文件的規定,2018年10月23日江西財經職業學院自主開展了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東區學生公寓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
現向社會公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詳見附件,公示期間如有疑問及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江西財經職業學院將派出專業人員盡快處理反映的問題,積極采納群眾意見。
聯系人及電話:花加鳳13979289996
財校鑒定書.pdf
財校生公寓項目驗收報告表.pdf
驗收報告.pdf
江西財經職業學院
2018年10月23日